新華社天津10月9日電(記者白佳麗)虛構的“收藏品拍賣會”、造假的“收藏品交易平臺”、消失的“收藏品展位費”……日前,天津市津南區(qū)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虛假古董交易詐騙案,揭開了一個為收藏愛好者“定制”的古董交易騙局。
法院經(jīng)審理查明,自2018年11月,被告人張某、柴某等人為獲取非法利益,在天津市河東區(qū)、濱海新區(qū)先后成立5家公司,采用“線上+線下”方式實施詐騙行為。二人首先通過互聯(lián)網(wǎng)獲取有收藏買賣需求的被害人信息,并雇傭多名被告人,采取撥打電話等方式與被害人取得聯(lián)系,利用公司提供的各種“話術”,將大部分被害人騙至上述公司。
隨后,該犯罪集團以虛構召開收藏品拍賣會、為收藏品愛好者提供交易平臺、承諾將被害人的藏品高價出售等理由,向被害人收取收藏品展位費等虛假費用,騙取被害人錢財。此外,部分被告人還通過相互配合,欺騙被害人以畸高的價格購買被告人事先準備的“藏品”,以騙取被害人巨額錢財。
該21人犯罪集團共詐騙被害人185人,涉案金額共計人民幣780余萬元。法院經(jīng)審理認為,本案被告人為了實施詐騙行為,聚集在一起,形成固定的管理模式,使用統(tǒng)一的詐騙手段,形成了以被告人張某、柴某為首要分子,被告人邵某、孫某某、商某某為骨干成員,其他被告人為一般人員的犯罪集團。法院分別判處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個月至十二年六個月不等的刑罰。
法官提示,近年來,部分詐騙犯罪從廣撒網(wǎng)式的詐騙向精準化詐騙轉型,針對某一特定群體布下的騙局使得被害人愈加容易輕信和上當。廣大群眾應提高警惕,通過合理渠道了解真實信息,發(fā)現(xiàn)遇到詐騙要及時報警并留存證據(jù),提高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。